3.行业结构不断优化 “十一五”期间我市把优化企业组织结构,作为重点工作,在严格按标准审查总承包企业条件的同时,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支持、引导企业根据企业自身人员、设备等方面优势,选择合适的专业承包资质类别。现我市拥有各类建筑业企业599家,其中特级资质企业1家,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38家,二级总承包资质企业82家,三级总承包资质企业84家,专业承包企业348家。全市建筑业基本形成了以工程总承包为龙头、以专业承包为依托、以房屋建筑施工为主、其他专业基本配套的施工组织结构。
“十一五”期间我市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确保建筑工地优质、安全、文明施工,在工程质量合格的前提下力争上游、创优夺杯。我市建筑业获鲁班奖1项,国家优质工程1项,钱江杯优质工程44项,瓯江杯优质工程162项(包含电力、水利、人防、四川援建等工程项目)。“十一五”期间,我市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全力提高服务质量。QC 小组、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获得较好成绩,获得温州市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86个,获奖课题86项;获国家级工法13项;省级工程建设工法46项;市级工程建设工法156项。浙江省10项新技术工程共申报立项20项,已经验收1项。2010年由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承担的“信息技术在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的应用研究”的课题圆满完成。
1.市场环境有待优化从我市建筑业发展总体水平和近年来产值数据分析判断,该行业现已具备了作为温州经济发展新型支柱产业而给予大力培育扶持的基本要素。但目前我市对其重视程度和扶持力度均显不足,缺乏做大做强建筑产业所必须的系列化、配套性扶持政策。与工业诸多门类相比较,建筑业基本上得不到全面的产业扶持政策。建筑企业所面临的金融支持不足、工程款拖欠、建筑市场不规范、互相压价等棘手问题,亟待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予以及时解决。
2.行业结构有待完善 在施工总承包企业中,特级资质企业仅有1家,一级资质企业38家,占全市建筑企业总数的6.3%;全市348家专业承包企业中,21家属于一级资质企业。数据说明我市建筑行业的总体资质水平偏低,全市建筑企业各自竞争发展,建筑行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无法体现。
3.行业创新意识有待加强 我市许多建筑企业创新发展观念不足,在全省建筑业大力发展的形势下没有新突破,直接影响到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创新;企业自身造血功能弱化,在技术革新、设备更新等方面缺乏资金投入,技术和装备水平不高;大多数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仍处于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产业发展低级阶段,无法实现从外延扩大再生产向内涵扩大再生产的转变,尚未建立以高新技术和雄厚资金条件为基础的集约经营模式;建筑业从业人才不足,人才引进和培养方式陈旧,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建筑队伍的整体专业素质偏低。
4.市场开拓力度有待提高 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开放,许多实力雄厚、资质高的外埠企业纷纷进入温州建筑市场,抢占份额,据统计目前进入温州市场的房屋建筑工程特级企业有31家,一级企业有20家。而本土建筑企业由于市场开拓性差、竞争能力弱,一方面本市建筑市场所占的份额逐年减少,另一方面在外埠建筑市场的开拓过程中,体现不出优势。
5.市场监管有待加强失信惩戒机制尚未完善,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得到根本遏制,低价抢标现象、业主肢解发包工程、承包单位违法挂靠和出借资质、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仍时有发生,市场秩序需进一步规范。
近年来国家陆续提出了东部率先、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等国家发展战略,尤其是《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的出台,长三角一体化将加速推进,这为温州建筑业开拓新市场提供了巨大的空间。同时在“十二五”开端,国务院发布了《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将打造“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岛”为空间布局的海洋经济大平台,将加快推进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温州作为联接两大经济区、联动中西部的区域性枢纽城市地位进一步强化。当前,温州市城市化率只有21.45%,相对浙江省的城市化率59%,我市仍然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在“十二五”时期,温州大都市框架将全面拉开,明确温州“1650”大都市发展新格局。将沿海沿江地区建设成为大都市的建成区,把西部山区建设成为大都市的生态功能区,形成网络型组团式的“1650”都市区大中小城市群发展新格局。今后我市也将进行更广泛的农房改造、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旧城改建,城乡居民住宅规模将不断扩大,这将为我市城市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也给建筑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虽然建筑市场越来越规范化,市场透明度越来越高,但供需失衡的建筑市场,仍然存在过度竞争和无序竞争的现象。而长期以来,温州市的建筑企业在工程投标中,质量、安全、技术和管理等非价格竞争因素对市场结构的影响非常小,价格成为决定因素。今后,随着专业性强、技术含量大的高难工程不断出现,对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设备、业绩等的要求将越来越高,价格将成为次要因素,而技术、管理和能力等非价格因素将占主导,缺乏大型工程经验的温州建筑企业适应这种变化的压力将增大。同时,随着温州建筑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搞活,要求有一个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良好市场环境。目前,温州建筑市场在管理体制、法制建设、运行机制、信用体系建设、中介服务、合同管理、造价管理、工程保险和担保制度等方面都还需要做进一步的完善工作,完善市场管理的压力不断加大。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市场机制和产业政策引导,建筑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日益明显,建筑市场运行体系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行业素质得到稳步提升,建造能力不断加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促进建筑业从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向支柱产业发展。
温州市建筑业活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市场空间不断扩大,科技创新能力得到提升,产业组织结构不断优化,行政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建筑市场环境明显好转,工程风险得到有效防范,经济社会效益明显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建筑业专业化、国际化、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在国际国内市场的品牌效应进一步显现。
五、“十二五”时期发展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加快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1.引导企业做大做强树立大建筑业观念,突破目前以房屋建筑为主的局限,横向拓宽产业领域,纵向拉长产业链,加强产业平台建设,完善产业体系。在巩固、提高传统产业平台(房屋建筑、设备安装和装饰装修)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和构建短缺业务平台(市政基础设施、道路桥梁与大型公共建筑)、新兴产业平台(房地产开发、新型建筑保温和环保材料、太阳能利用设备等),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行多元化经营,依托房建主业优势向房地产领域,向高新技术产业、第三产业等高盈利产业延伸,向建筑设计、建材等产业上下游发展,形成完整的产业链。积极引导企业以BT(建造+移交)、BOT(建造+运行+移交)等多种形式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积极发展咨询服务体系,支持有能力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拓宽服务领域。
实施大企业引导战略,优化产业结构。选择10%左右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矿山工程、机电安装企业重点做好帮扶工作,创造有利于我市重点骨干企业或企业集团快速成长的外部环境,以龙头企业带动全市建筑业上规模上水平,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做优做强总承包企业。积极扶持地基基础、钢结构、建筑幕墙、建筑装饰装修、园林古建筑等专业承包企业的发展。重点支持有一定规模的专业承包企业向专业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做专做精专业承包企业。鼓励施工总承包企业投资设立劳务公司,积极引导支持中小型、低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向劳务企业转型,逐步形成一批素质较高、有一定规模的劳务输出基地,做实做好劳务企业。
2.构筑行业人才高地 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培养造就一支以高素质的企业家、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为主体的高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以技师、高级技工为主体的技术精湛的技工队伍;要通过工作实践和有针对性的培养,形成由专业技术带头人、技术骨干和一般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人才梯队。加速培养开拓国际市场需要的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复合型人才。加速推进我市建筑业人力资源的开发与整合。完善建筑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制度,建立起建筑科技人力资源交流、培训、考核鉴定的社会化平台。推进建筑工人技师考评制度的改革,在技能培养、岗位使用、竞赛选拔等方面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激励政策,形成促进高技能人才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构建多元化的培训体系,支持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培训中心,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加快发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形成行业、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多层次教育和培训格局,进一步规范行业教育管理和培训行为,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3.提升企业创新能力通过政策引导,在全行业倡导科技与管理创新的价值理念,不断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组织制定建筑业中长期技术研发与应用规划,确定研究方向和重点开发的技术领域,以此作为建筑业技术创新的指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与教育、科技、财政等部门的有效沟通,制定更加有利的政策,鼓励建筑业产、学、研合作,促进相关产业科技人才的自由流动。建立建筑业技术进步创新基金,推进重大科技项目以及新产品研制,对积极参与科技创新的企业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进我市建筑业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有效地提高我市建筑业的科技含量,降低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推动我市建筑经济的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促进我市建筑业实现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加快形成我市建筑业以集群化、集约化和生态化为特征的新型的建筑产业体系。
(二)推进建筑技术进步
1.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建立以专利、专有技术权属保护和有偿转让为动力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促进建筑技术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保护勘察、设计、施工企业的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设计方案、勘察设计成果等知识产权,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发展自己的专有技术和工法。企业自身要加强知识管理,创建学习型组织,努力营造有利于技术创新的信息平台。鼓励骨干企业加强技术积累与总结,积极制定企业标准。
2.切实发挥工程咨询的主导作用 工程设计咨询是建筑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桥梁和纽带,要切实发挥工程设计咨询在建筑业技术创新中的主导作用。建筑设计企业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专有技术,在项目设计中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提升工业装备和工艺水平贯穿于工程设计全过程,努力降低单位产品的能源、原材料消耗,减少废弃物的排放和对环境的影响,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提高项目建成后的综合效益。建筑设计企业要不断开发新型建筑体系,在建筑设计中既要充分考虑结构安全、建筑外观、使用功能,又要充分考虑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全生命周期成本等因素。
3.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在“十一五”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减排管理体制,逐步完善管理体系,明确各方职责,做到各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分工明确、协调有序,将节能减排目标和措施落到实处。通过经济刺激手段例如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促进节能建筑的建设和开发;加强节能技术的研究,为建筑节能的推广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加大政府部门的引导作用,在政府部门强制推行建筑节能,形成示范效应;建立抵押贷款激励机制,激励对象从生产方转向购买方,刺激消费市场对节能产品的需求,从而促使节能产品交易的成功,加快实现建筑节能减排目标。
(三)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1.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
1.1完善信用信息发布平台。初步建立建筑市场信息信用体系,推进建筑业各类企业、从业人员和工程项目三大基础数据库的建立。逐步建立面向社会、全市统一的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畅通信息汇集和发布渠道,有效实现市场与现场联动。
1.2成立专门的评价机制。搭建统一的信息平台对相关企业和人员的信用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和评价,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用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在资质管理、项目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执法检查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管理,奖优罚劣。
1.3发挥失信惩戒作用。在现有不良行为公示制度基础上,建立更为完善有效的失信惩戒机制,联合相关部门,采取社会、行政、经济、法律等综合惩治措施,切实发挥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机制作用。积极推进与其他地区诚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工作衔接,建立失信惩戒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动协调机制。对有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将采取依法公布、行政处罚、经济制裁等措施,特别恶劣的要坚决清出建筑市场,提高其失信成本。
2.优化市场环境
2.1改善行业发展环境。积极培育工程风险保障市场,加强与银监、保监部门合作与协调,整合各自优势和资源,积极扶持有发展潜力的工程担保与保险企业成长。积极培育工程风险管理中介机构市场,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减少供需双方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过高而造成的市场运行效率低下问题。充分运用市场手段和社会力量,积极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合理化解工程质量风险,降低由于工程质量缺陷造成的不良影响,提高行业的质量安全水平。推进工程造价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运用网络信息、有形建筑市场和其它媒体手段,定期发布工程造价指标、指数等市场信息,引导市场各方主体按市场规律合理计价,逐步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价格竞争机制。
2.2加强工程款支付管理和工资保证金管理。加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执行力度,建立工程款支付情况专项监督管理机制。加快工程决算进度,统筹温州地区建筑业企业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和使用管理,逐步实现温州地区注册企业“一地缴纳,全市通用”。畅通拖欠举报投诉渠道,加强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对有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进行曝光,并与信用考核、市场准入等挂钩。
2.3加强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细化政府投资工程的招投标程序,实行预选承包管理制度等,完善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预选名录,适时对名录的实施成效进行分析、总结,为今后进一步完善名录管理办法提供经验。对资格后审新的招标投标制度进行分析评估,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重点对资格后审中投标人条件核验、评标专家考核进行对策研究,尽力遏制“低价抢标”等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强化对市场主体市场行为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和市场行为执法专项检查。全面推行一线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力争实现“五清”(人员基本情况清、进出时间清、数量情况清、考勤情况清、工资发放清)目标,以从源头上避免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资等现象的发生。
2.4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管理。建立健全标后管理制度,强化标后监管,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发包人、承包人、中介服务人的签约、履约行为以及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管。建立集中整治规范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解决工程招投标市场突出问题与建立健全具有刚性的制度建设相结合、企业自查和部门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标后管理工作机制,实行标后联合定期巡查制度,严禁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加强对合同签订及变更的监督管理,营造诚信经营、忠实履约的市场环境。
(四)创新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1.创新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加快推进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工作,建成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实现全市工程质量监督信息互连互通、资源共享,在建工地工程质量资料网上报送,监督管理工作网上办公,检测机构检测数据网上实时传送监管等功能,充分优化现有质量监督资源,提高质量监管工作效率,促使质量监督工作朝着完善化、科学化、高效化迈进。
转变工程质量监督模式,积极推行暗访、巡查、差别化管理和交叉检查的监管制度,促使质监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互学互比、互查互促”的氛围,实时掌握工程现场进度和质量动态,有效落实工程现场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工程质量全面处于受控状态。
认真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对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载明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法人代表及项目责任人姓名,令各方责任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扩展分户验收内容,对公共部位和精装修住宅实施分户验收,保证全市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执行率达100%,住宅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率明显下降。
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创优夺杯活动,实施精品工程创建战略,提升全市建筑品位。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工法的工程应用为突破口,扶持一批力量雄厚、业绩突出、行为规范、信誉良好、质量过硬的名牌企业,力争“钱江杯”优质工程总数在全省总量逐年提高。
2.强化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特别是建立健全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在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中的作用,把安全条件作为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不断加大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监管,坚决淘汰清除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
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突出抓好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广大农民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素质。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实现管理标准化、操作标准化和现场标准化,形成安全生产持续改进机制。努力改善农民工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依法将建筑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切实维护农民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权益。大力发展和建设良好的建筑企业安全文化,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
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建立建设工程重点监控对象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数据库、重大危险源数据库、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重特大事故档案数据库,进一步完善数字化安监系统,全面推广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和农民工“平安卡”管理制度,实现工地安全监管信息化、科技化,真正做到科技兴安,科技促安,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在日常安全监管中的作用。
完善安全生产预警制度,指导各方责任主体提早做好安全生产部署,最大限度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配备训练有素的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和必要的设备,提高突发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事故报告和事故处理的有关制度,健全事故处理机制,提高事故处理效率。
(五)加快“走出去”步伐,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
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加快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支持在具有条件的区域市场设立建筑业驻外办事机构,宣传和介绍我市建筑业的发展情况,密切与驻地及周边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联系,收集和反映驻地所在区域建筑市场信息,为我市建筑业企业开拓省外市场提供联络协调、政策咨询、信息沟通、人员培训等服务,搭建开拓外埠市场的服务平台。发展核心和优势技术,尽快使企业的经营规模、技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达到国内外同行先进水平。鼓励企业探索利用股份合作、项目合作等方式,组织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经济实体共同参与大型承包工程。鼓励对外工程承包企业充分利用自身比较优势,与国内外知名承包商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承包中外大中型工程项目。鼓励企业在境外开展多元化经营。支持建筑业企业在境外直接投资,发挥我市加工制造业基础雄厚、门类齐全的比较优势,引导建筑业企业与相关产品制造商合作,共同推进与工程项目相配套的产品加工生产,推动建筑业企业向相关产业拓展和延伸。实行查帐、核定等多种税收征收方式,鼓励企业外出施工回乡纳税,进一步加快“走出去”发展步伐,实现我市建筑业由内向型向外向型的快速转变。
六、“十二五”规划实施保障
1.组织措施
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认真研究解决建筑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进一步营造全社会了解、支持建筑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建立建筑业发展考核机制,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根据区域市场的需要,适时设立建筑业驻外办事机构,搭建开拓外埠市场的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建设,增强监督人员专业素养,提高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组织开展“建筑强企”创建认定工作,大力培育建筑强企。结合我市实际,通过调整优化队伍结构,引导大企业向大型项目管理公司和工程总承包公司过渡,完善企业本部、地区总部和区域公司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大企业带头拉动作用,使我市建筑队伍从量的扩大转向质的提高,形成层次有序,组织结构合理,协调发展的格局。
2.政策措施
研究制订建筑业振兴激励政策,扶持建筑业的发展。加强对建筑业的规划引导、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进一步完善审批机制,提高审批效率,为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行政许可的咨询、受理、审核和批准等一条龙服务。加强各种引导政策和手段的配套协调,构建完善的政策支撑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行政协调机制,确保规划确定的战略部署的实施,建立健全分类科学、覆盖全面的行业基础数据统计体系,完善建筑市场经济运行定期分析制度,健全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和跟踪评价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适时进行相关政策实施时机和力度的调控。
3.加强行业协会建设
行业协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保护行业利益、保证成员权利、沟通行业信息、交流经验成果、制定技术标准、规范合同文本、维护职业道德、促进行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群体优势,统一协调业务活动,强化自我约束机制,增强行业整体竞争实力。深入探讨发展行业协会的新思路,履行好“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业”的各项职能,发扬优良传统,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4.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把提高服务和监管水平作为工作中的重点。加强对工程建设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全面提高现场监管水平优化行业发展环境。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加快质量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全面推广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促进企业资质升级,从业人员资格提升,加强建筑市场秩序整顿,认真做好企业发展平台建设,全方位服务,全过程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