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春季暨迎峰度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浙图电〔2016〕17号)的要求,结合公司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确保工地安全生产,公司经研究决定发布了中泰建〔2016〕02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春季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决定在全司工程施工工地开展“四查”安全大检查,即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从而提高安全思想,杜绝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此外,春季季节性事故预防工作:防风、防雷、防火、防污闪、防绝缘事故等五防也是此次检查的重点。
此次春季安全大检查分为自查阶段、全面检查和隐患整改复查阶段,检查时间从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4月1日,检查地区包括温州主城区、乐清、永嘉、平阳、苍南等各地项目部。在各项目部的积极配合下,此次检查活动得以顺利的开展,排除了一些可避免的安全隐患,补足了项目部人员在管理过程当中的安全管理漏洞,加强了项目人员的安全意识,效果显著,为项目部人员在施工的过程当中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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