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公司与龙湾区天河街道庄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署标准厂房设计项目代建合同,项目工期为730日历天,合同金额为2.5亿元。该项目工程位于经济开发区滨海园区A508-C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85102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81640平方米。项目包括资金筹集,前期管理、实施管理、项目施工和项目后期管理等。
该项目顺利实施后,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和市场拓展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