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 从温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协会发布的文件获悉,根据《关于发布温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验收标准和认定程序(试行)的通知》(温住建发〔2011〕14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发〔2017〕152号) 要求,经专家评审,公司承建的温州市第三十二中学一期建设工程I标段未完工程续建荣获“2019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该工程位于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下巨村老鼠山西南片、鱼藤公路北侧,总建筑面积为:31329.2㎡(包括:底下室建筑面积4493.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图书馆面积3329.7㎡,教职工单身宿舍楼面积1967.5㎡,食堂面积6215.7㎡,校史馆面积279.4㎡,专业教室面积10182.5㎡,行政办公楼面积2741.2㎡,架空层面积910.5㎡,连廊面积1309.5㎡。
为了能顺利通过此次市标化工地,公司特制定了创市级标化工地的目标,为实现这个目标,各级主管部门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进行严格把光,每星期组织一次安全大生产检查,每月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安全生产巡逻,项目部负责人每日例行检查,以及安全员的及时监督,保证了工程安全文明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再接再厉,努力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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