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一直以来都是城市治理的重要课题。目前,超大特大城市正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分三类推进实施:一类是符合条件的实施拆除新建,另一类是开展经常性整治提升,第三类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实施拆整结合。随着政策逐渐细化,实施方向明确,传递出相关部门推进城中村改造的信心和决心。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带来的首先是居住环境的改善、居民幸福指数的提升。城中村普遍“痛点”多,房屋安全隐患大、公共服务缺失、环境卫生条件相对较差,与光鲜亮丽的城市核心区域形成较大反差,因此改造势在必行。城中村改造更是一项发展工程,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推进城中村改造有助于补齐超大特大城市发展短板、破解“大城市病”,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公共服务、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与此同时,还将进一步激发上下游相关产业发展活力,带动有效投资和消费,对于扩大内需起到重要作用。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各地按照相关部署,扎实开展配套政策制定、摸清城中村底数、编制改造项目方案等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中村改造信息系统投入运行两个月以来,已入库城中村改造项目162个。
城中村改造,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是好事。好事一定要办好。作为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城中村改造困难大、矛盾多、情况复杂,账怎么算、钱怎么用、地怎么征、人和产业怎么安置,尤其经过前几轮旧改,留下的都是“硬骨头”。超大特大城市推进城中村改造,必须坚持先谋后动,先行做好征求村民意愿、产业搬迁、人员妥善安置、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落实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等前期工作,把想法与思路全部告诉老百姓,广泛争取老百姓支持,无疑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改造中的矛盾和阻力。
城中村改造,也是一件实事。做实事的最高要求,就是把实事办实,让人心里踏实。城市政府对城中村改造负主体责任,必须统筹市域内改造资金安排,做到改造资金市域内综合平衡、动态平衡;对于整治提升类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要建立政府与村民、社会力量改造资金共担机制。城中村情况千差万别,改造不可能“一刀切”,分三类推进实施,有利于让各方进一步看清形势、统一认识,同时结合实际推进改造,对于探索出一条新形势下城中村改造的新路子具有重要意义。
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实施一项做成一项。迎难而上,不急于求成,不急功近利。每走一步,高度务实。每制定一项政策,每出台一个方案,都想一想是否有利于老百姓生活环境的改善,是否能够给城市管理带来更大好处,这样才能赢得老百姓的口碑,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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